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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合益村镇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1.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正文及摘要拟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河南明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行长、财务部经理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章  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 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尉氏合益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

法定代表人】 张景龙

注册地址】尉氏县滨河西路世纪第一城12号楼1号
邮政编码:475500
联系电话:4000378139
网址:www.wshyvb.com

主营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其他相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09月06日
地点:尉氏县滨河西路世纪第一城12号楼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053385397K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49H341020001

部门设置
截至2023年末,本行共设10个部门,22家营业网点,1家离行式自助服务网点。

主要经营指标
截至2023年末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经营指标名称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352,338
负债总额 330,294
所有者权益 22,044
贷款余额 207,283
其中:涉农贷款余额 165,855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57,802
存款余额 316,575

主要监管指标,至2023年末我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达到监管要求:
监管指标 指标值(%)
资本充足率 11.04
资本利润率 1.85
拨贷比 3.66
流动性比例 91.36
户均贷款 32.23万元
单一客户集中度 4.63
拨备覆盖率 91.73
不良贷款率 3.99

【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
   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河南明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对本行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尉氏合益村镇银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尉氏合益村镇银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本行的2023年会计报表附注已包含在审计报告中,内容包括银行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的编制方法、主要税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资本充足状况、关联方联系及其交易、其他事项以及财务报表的批注几部分。
   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行,于2011年12月28日改制农商银行,金融许可证号:B1271H241010001,法定代表人:校志峰,注册资本:70,807.6万元。

【公司治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规定,各层级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2023年度内,股本未发生变动。至2023年末股东总数17个,其中法人股东3个,自然人股东14个。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行共有员工218人。

按职务划分
职务
项目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领导 其他人员
数量(人) 8 36 176
占比 3.67% 16.51% 79.82%
 
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章程》的规定要求,由6名高级管理层人员组成,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4名、行长助理1名;2023年度,各高级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能够遵守勤勉、诚实的原则,忠实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本行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向我行1名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贷款,截至报告期末,未与本行内部人亲属发生关联交易。
四、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除上述信息外,本行无其他有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